第(2/3)页 他们麻利地把那个只有三寸厚的木车轮,“啪”的一声拍在地上。 高不过脚踝。 王大拿低头,瞅了瞅地上那薄薄的车轮,又看了看那壮汉粗得如树桩的脖子。 “啧啧,可惜了。” 王大拿咧开大嘴。 那是吃饱了油水、有人撑腰后的猖狂,是小人得志的极致嘴脸。 “兄弟,你这超标严重啊,下辈子记得长矮点。” “噗嗤!” 没半句废话,全是力气活。 刀锋硬生生砍断颈骨,热血跟喷泉似的,滋了王大拿一头一脸。 他连眼皮都没眨,伸出猩红舌头,在嘴唇上贪婪地舔一圈。 咸的,热的,带劲! “第十个!” 王大拿高高举起那颗还没闭眼的脑袋,冲着四周正在忙碌的“同类”们嘶吼: “看见没?老子今天又换了一斤盐!这波血赚!!” “嗷呜!!” 四周响起了狼群争食般的嚎叫。 这支队伍,早已不是当初那两万衣衫褴褛的流民。 这是一次滚雪球式的“物种变异”。 从泰宁卫一路向西,他们如蝗虫过境,扫荡了七个中型部落。 这五万大军里,有辽东的野女真、有大兴安岭的索伦人、赫哲人,还有那些被北元欺压的小部落牧民。 每攻破一个部落,就进行一次残酷的“服从性测试”。 车轮放平。 想活命?跪下。 想吃肉?拿刀去砍你曾经的主子。 一旦这群被压迫惯了的奴隶尝到“当主子”的甜头,那种反噬的疯狂,比什么神兵利器都好使。 …… 不远处土坡上。 李景隆坐在行军马扎上,手里端着一只从部落族长那抢来的鎏金银杯,里面是用硝石冰镇过的葡萄酿,杯壁上挂着诱人的水珠。 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,一身银甲在阳光下晃瞎人眼,跟底下那宛如修罗场的屠宰流水线格格不入。 “殿下,您瞧那孙子。” 李景隆拿马鞭指了指远处一个杀红了眼的矮个子。 那家伙是鄂伦春人,以前见了蒙古人得磕头,现在正红着眼,把自己曾经的主子按在车轮旁处决,手法比谁都利索。 “这才几天?半个月不到吧?” 李景隆晃了晃酒杯:“这帮蛮子,连自己祖宗是谁都忘干净了,杀起自己人来,比咱们还狠。” 朱雄英负手而立,站在坡顶,背影如苍松劲柏。 他冷眼看着底下那五万多人的大军。 这就是大明手里的一把脏刀。 “因为他们怕。” 朱雄英语调不起波澜:“他们怕回到以前当猪狗的日子,更怕失去现在这种‘只要当大明的狗,就能骑在蒙古人头上’的错觉。” “人啊,有时候就是这么贱。” 李景隆抿了一口冰酒,舒服地叹了口气: “当你把刀架在他脖子上,他恨不得咬死你。可你要是把刀递给他,告诉他只要去砍别人,他就能吃肉,还能睡主子的女人……” 第(2/3)页